一、启动工作组的依据
根据第二轮六方会谈主席声明所载的有关共识,启动工作组的工作。
二、工作组的职责和任务
在全会指导下,根据全会要求开展工作。在工作和技术层面就迄今会谈所涉及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讨论,为全会做准备,并向全会报告。
三、工作组的讨论原则
(一)相互尊重、平等协商;
(二)根据协调一致步骤的方式讨论有关问题;
(三)工作组向全会报告的内容采取协商一致原则;
(四)工作组讨论产生的建议提交全会讨论决定。
四、工作组的设立方式
设立一个工作组,今后可视情附设专家组或增设工作组。
五、工作组的运作方式
(一)工作组会议在全会休会期间视需要举行,也可与全会同时举行。
(二)工作组会议召集人原则上由上一轮全会主席国担任。
(三)工作组会议地点原则上为召集人所在国。如任何一方提出易地举行,应由六方协商。
(四)工作组会议可采取公开或非公开、正式或非正式等灵活的形式。
(五)在每轮会谈的第一次全会上,工作组召集人向全会报告工作组的工作情况;与全会同时召开的工作组会议情况,应及时报告全会。
六、工作组的级别
工作组级别由各方自定。
七、工作组的人数和人员构成
参加工作组的人数、人员构成由各方自定。
八、工作组的工作语言
各方语言均为工作语言。工作组举行会议时,各方自带翻译,主办国提供设备。工作组在起草有关文件时使用英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