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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 证 申 办 细 则

  常用普通签证种类:

  观光探亲签证(L)  商务访问签证(F)

  学习签证(X)   工作签证(Z)

  过境签证(G)

  基本要求:

  1、请准确、如实地填写申请表。

  2、请事先做好是否办理加急计划。申请后,请勿随意更改取证日期。

  3、护照有效期一般不少于6个月。

  4、须持取证单领取获发签证的护照。

  一、观光探亲签证(L)

  1、种类:

  1)一次入境,三个月有效,停留期30天、60天、90天、180天;

  2)两次入境,三个月有效,停留期30天。

  2、适用对象:前往中国观光旅游、探亲或因其它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。

  3、所需材料:

  1)护照、申请表、照片一张。申请人必须注明联系电话。若在华停留期超过30天,则需注明在华亲友的姓名、住址及联系电话;

  2)领事官要求的必要材料。

  二、商务访问签证(F)

  1、种类:

  1)一次入境,三个月有效,停留期30天、60天、90天;

  2)两次入境,三个月有效,停留期30天。

  2、适用对象:前往中国访问、经商、考察、讲学,进行科技、文化、教育、体育交流,短期进修、实习,以及参加在中国举行的各类交易会的人员。

  3、所需材料:

  1)护照、申请表、照片一张;

  2)提供下述材料之一即可:

  ①中国被授权单位邀请函(原件或传真件);

  ②国有、集体、合资、独资或私人公司,以及教育、文化、科研单位、会议主办单位的邀请函(原件或传真件);

  ③各类交易会请柬(原件或传真件);

  三、学习签证(F、X)  1、种类:

  1)短期学习(F):一次入境,三个月有效,停留期不超过180天;

  2)长期学习(X):一次入境,三个月有效,停留期为000天。

  2、适用对象:前往中国学习人员。

  3、所需材料:

  1)短期学习签证(学习期间为6个月以下)(F):

  提供下列材料:

  ① 护照、申请表、照片一张;

  ②入学通知书原件(学校颁发)及复印件;

  ③JW-202表(教育部颁发)及复印件。

  2)长期学习签证(学习期间为6个月以上)(X):

  提供下列材料:

  ①护照、申请表、照片一张;

  ②入学通知书及复印件;

  ③JW-202表及复印件;

  ④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》及复印件(须在中国境内指定医院或国外综合医院检查,特别要检查AIDS、梅毒及肝功五项,记录上须有体检机构加盖印章的照片)。未满18周岁者无需提供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》。

  注:1、学习签证不能办理携行儿童的加注。

  2、留学生陪读配偶申请签证时,在不超出留学人员在华居留期限的前提下,一次最长可申请停留期为90天的探亲签证,并可在入境后在居住地办理延期。此种签证可办理携行儿童的加注。

  四、工作签证(Z)

  1、种类:一次入境,三个月有效,停留期为000天。

  2、适用对象:去中国任职或就业者及其随行家属。

  3、所需材料:

  1)护照、申请表、照片一张;

  2)中国被授权单位的邀请函原件;

  3)下列材料之一:

  ①中国劳动部的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》或《外国专家证》、海上石油作业邀请函及复印件;

  ②本人若系在中国企业的首席代表,需提供中国主管部门颁发的《代表证》或《登记证》及复印件,本国政府部门出具的照会或公函;

  4)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》及复印件(同学习签证体检要求);

  5)随行家属需提供夫妻关系确认书及1)、2)、4)资料。

  注:未满18周岁的儿童不需提供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》。

  提示:持有“X”、“Z”字签证人员入境中国后,须在30日内到所在地区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及多次再入境签证。

  五、过境签证(G)

  1、种类:一次或两次过境签证。

  2、适用对象:经中国前往第三国或返回本国的人员(受限制国家公民除外)。

  3、所需材料:

  1)护照、申请表、照片一张;

  2)离开中国的机票。

  提示:如果您对所申请的签证有不明确事项或上述资料无法解答您的疑问,可与领事官员具体商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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