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公 证 申 办 细 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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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对象:本馆仅受理在朝常驻中国公民的委托、签名等公证申请。 基本要求:申请人本人须亲自到馆,如实、准确地填写《公证、认证申请表》及与申办公证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,并携带本人有效护照及个人资料页的复印件。 应提供的材料: 1、有效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 2、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证明(如办理出售房产委托时,需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等); 3、委托书一份(在领事面前签名)。 不予办理的公证 一、根据有关规定,不予办理驾驶证、学历、成绩单、亲属关系(华侨除外),婚姻等公证。欲在朝鲜使用的上述公证应在中国国内办理。具体办理程序如下: (1)在国内涉外公证处公证; (2)外交部领事司或各省外办认证; 二、根据有关规定,不为在朝鲜注册的中资公司的营业执照、纳税证明、合同书、邀请信等办理公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