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认 证 申 办 细 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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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对象: 本馆仅受理朝鲜公民、法人和在朝长期居留的中国公民的领事认证申请。 受理的认证种类: 民事认证 商务认证 基本条件: 所有申请认证的文书均需事先办好有两种文字(中、朝文或中、英文)的朝鲜公证机关的公证和朝鲜外务省领事局的认证,本人亲自填写认证申请表一份。 应提供的材料: 1、申请人在职单位公文一份; 2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(如申请人系中国公民,需提供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一份); 3、拟认证文书的原件和复印件(复印正反面)一份; 4、领事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或确认书; 5、如办证人非申请人本人,须提供申请人本人委托书原件一份。 |